现出版的《汤用彤全集》第四卷中,汤用彤有其他近100处再提张湛与《列子》,还有涉及杨朱问题的[11]。
从天子王侯一直到全国谈六艺的人,都把孔子的学说来作为判断衡量的最高准则,可以说孔子是至高无上的圣人了。当然,在孔子那里,学做人与治天下是统一的,所以他也说修己安人,修己安百姓,这就是所谓的内圣外王之道。
西方基督教也讲圣,那是我们在翻译基督教经典的时候借用了我们传统文化当中的圣字,实际上指的是神,不是指由人升格而的圣人,例如基督教中圣父(上帝)、圣子(耶稣)、圣灵、圣母。孔子说:文王既没,文不在兹乎?天之将丧斯文也,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。《论语》中学字出现过66次,没有一次如今天所谓学习之意,名词乃是学说,动词则是学做、习得之义。有人见到了就说谁说陬地方的孩子懂得礼呢?进入太庙,遇到礼仪方面的事情,就问这问那。圣人,人之至者也(宋儒邵雍语),是人当中最完全的人。
我读孔子的著作,可以想见到他的为人。凡人可以通过持之以恒的进德修业而成为圣人。从这个意义上说,我们研究《孙子兵法》成书之渊源,就不能忽略前代思想家对孙子的深刻影响(包括思维方式与话语系统)。
在操作过程中,李善旁征博引,最大限度地搜集材料,征引古书达数百种,其中有的今已失传。遗憾的是,虽然从逻辑上说,古书成书的一般规律,决定了《孙子兵法》在成书过程中不能例外地袭用抄录古代王者司马兵法的有关内容,但是毕竟没有这方面足资实证的材料。其实要解开这个谜底也不是太困难。须知道,《司马法》在班固的《汉书·艺文志》中著录于《六艺略·礼部》,数量多达一百五十五篇,远远超过今本《司马法》五篇之数,我们今天在今本《司马法》中未能看到火攻有五等文字,并不等于隋唐时人也不能见到它们。
它的基本学术特色是,偏重于释事和词藻的溯源,而相对忽略对文意本身的析解,五臣(注)特训释旨意,多不原用事所出。如清人张澍《养素堂文集》卷三《司马法序》有云:按《孙子注》云《司马法》者,周大司马法也。
《左传》、《孙子兵法》等书中所提到或引用的《军志》、《军政》、《令典》诸文献,均属于古司马兵法范围内的典籍。而李善《文选注》的有关文字正是在这个方面为我们提供了难能可贵的信息资料。这一点在李善《文选注》中同样有显著的体现。由此可见,《孙子兵法》在成书过程中,曾大量引用了古代王者司马兵法的内容,这种引用,大致可以划分为四大类,一是明注出处,如《军争篇》所云:《军政》曰:‘言不相闻,故为金鼓。
二是以法曰、用兵之法方式征引,如《形篇》云:兵法:一曰度,二曰量,三曰数,四曰称,五曰胜。暑不张盖,寒不重衣等等,也均是数部书中互见。然而,如果我们能够引用这方面更多的资料(即使是间接的),更充分地为这种合理的忖度提供依据,那么它就会显示出合乎历史与逻辑的基本特征,变得更加具有说服力。众所周知,先秦著作往往不出于一人之手,而是同一学派累世增附而成,这是学术界的普遍共识。
周武既平殷乱,封太公于齐,故其法传于齐……是古者即有《司马法》。作为在同样文化氛围中诞生的《孙子兵法》,其袭用、抄录古代王者司马兵法的相关内容,实属正常。
《吴子》、《尉缭子》、《六韬》均是战国时期重要的兵书,它们的作者都一方面大量征引《孙子兵法》的文句,以《吴子》为例,其暗用、明引、袭用《孙子兵法》文字与思想者,就有数十处之多。这些记载很清楚地透露了这么一个信息,从西周时期起,已经出现了供武官学习的或武官必须遵循的军礼、兵法一类著作,统称为司马法或司马兵法。
李善的注释不仅有助于理解词义典故,而且是文字训诂和校勘辑佚的重要参考资料。三是不注明出处的原文照录,如《文选注》中征引文字所涉及的兵者诡道,能而示之不能等等。并指出古书随时增益,不出于一人之手,类皆如此(《四库提要辨证》卷十一,中华书局1980年版)。再如攻则不足,守则有余,也见于《孙子·形篇》,《汉书·赵充国传》引用此语作兵法:攻不足者守有余。善攻者,动于九天之上(《文选》卷五十七,潘岳《马汧督诔》注引)。始如处女(《文选》卷九,潘岳《射雉赋》注引)。
值得庆幸的是,近年来,已有一些学者注意去着力联缀这个缺环。另一方面它们彼此之间也不加限制地转相传抄,类似的文字在数书中同时出现,似曾相识。
《周礼·夏官司马·司兵》亦云:及授兵从司马之法以颁之。余嘉锡先生也认为:古书之题某氏某子,皆推本其学之所自出言之(《古书通例》,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)。
长期以来,人们总是从时代氛围、社会背景、地域因素、孙子本人的主客观条件等角度泛泛地解释这一问题,试图以不尽充分的实证材料,来诠释《孙子兵法》突兀成书这个复杂的文化现象。第三则见于《孙子·火攻篇》。
上述引文,第一则见于《孙子·计篇》。其他像刑上究,赏下流、夫勤劳之师,将必先己。(参见拙著《白话吴子司马法·司马法的主体思想及其价值》,岳麓书社1995年版)换言之,古代王者司马法是春秋中期以前军事典籍的总称。《文选》,又称《昭明文选》,是在南朝梁太子萧统主持下由一些著名文人共同编选的,它选录了先秦至梁八九百年间,一百多位作者、七百余篇各种体裁的文学作品,为我国现存编选最早的诗文总集。
可是他征引上述四则今本《孙子兵法》的文字,又为何不注明系出自《孙子兵法》,而偏偏要别出心裁,说成是引自《司马法》呢?这真是一个令人费解之谜。笔者在过去也运用了这一思维方式和论证手段(参见拙著《孙子评传》,广西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)。
唐代显庆年间,李善为之作注,这就是著名的《文选注》。李善注释《文选》既然淹贯该洽,以原用事所出为宗旨,那么在征引史料时,自然要采用最原始的依据,以力求避免出现弃最原始材料于不顾,而引用较晚材料的现象。
毫无疑问,他们从上述角度切入,论证《孙子兵法》成书之渊源问题的做法代表了正确的方向。应该说,知道《孙子兵法》的诸多内容来自古代王者司马兵法这一情况,在隋唐时期并不属于什么秘密,李善固然对此洞若观火,其他学者在这一点上同样也了若指掌。
第二则见于《孙子·形篇》。《军争篇》中的用兵八法等等。李善作为第一流的学者,读到《孙子兵法》传本当是常理之中,事实也表明李善是谙熟《孙子兵法》一书的,在注释《文选》时他曾多次征引《孙子兵法》的诸多文字即为证据。这在《孙子兵法》中,遂被概括提炼为围师必阙四字。
司马法所从来尚矣,太公、孙、吴、王子能绍而明之(同上)。众所周知,任何成熟的思想之形成,除了社会背景、个人因素等一般条件外,一定包含了对前代思想文化资源的继承和容纳,一定会打上前代思想家思维模式、语言文字、行为方式的深深烙印,这便是所谓的文化传统,而传统则是有巨大的惯性力量的,势必在新的思想形态中得到顽强的反映。
当然,由于资料的缺乏,这种论述还不能算作是实证性的,而仅仅属于合理的忖度而已。《孙子兵法》不可能横空出世、突兀而起,而只能是凭借前代兵家所提供的思想内容和文字资料,融会综合而成书。
而《用间篇》最后一段言昔殷之兴也,伊挚在夏。罗、余诸先生的看法是正确的。